以電子方式發布公司通訊之安排
本公司之所有公司通訊*之英文及中文版本均刊載於本公司網站及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之披露易網站www.hkexnews.hk(「披露易網站」,連同本公司網站統稱「網站」)。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及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本公司採納下述以電子方式發布公司通訊之安排︰
公司通訊*︰
本公司將繼續透過網站以電子方式向股東發布公司通訊,並僅應股東要求本公司股份登記處(見下文所述)方會向其發送公司通訊之印刷本。
謹此建議股東登記使用香港交易所提供之訊息提示服務(現有網址https://www.hkex.com.hk/chi/invest/user/login_c.aspx)。透過使用訊息提示服務,用戶將於本公司在披露易網站發布監管通知或在與本公司有關的披露權益申報時接收訊息提示。
可供採取行動之公司通訊**︰
本公司將以電子方式向股東個別地發送可供採取行動之公司通訊。股東有責任提供有效電郵地址。如果本公司沒有獲取股東的電郵地址或其提供的電郵地址無效,本公司會透過郵寄方式個別發送日後可供採取行動之公司通訊予登記股東於本公司股份登記處(見下文所述)所存置之本公司股東名冊上所示之地址(直至其提供有效且可用電郵地址),而不會僅將之刊載於本公司網站。
非登記持有人^ ︰
本公司會向每名非登記持有人發送有關公司通訊已在本公司網站上刊發之電郵通知(如已提供有效且可用電郵地址)或通知函件,除非非登記持有人已選擇收取公司通訊之印刷本。
索取公司通訊和可供採取行動之公司通訊的印刷本
若任何股東在瀏覽公司通訊之網站時遇到困難,或如欲收取公司通訊(包括可供採取行動之公司通訊)之印刷本,本公司將於收到股東發出之書面要求後,隨即向其免費寄發印刷本。有關要求應以郵寄方式發送至本公司之股份登記處香港分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股份登記處」),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 183 號合和中心 17M 樓,或以電郵方式發送至tsel.ecom@computershare.com.hk。
登記股東可隨時透過填妥下方之申請表格,並以郵寄或電郵方式發出合理時間(不少於7日)之通知予股份登記處(詳情見上文所述),免費申請或更改選擇收取本公司日後公司通訊(包括可供採取行動之公司通訊)之語言版本及∕或收取方式。請注意,除非該收取印刷本之指示在逾期前被撤銷或取代,否則將由收悉股東申請表格當日起計一年內有效,此後將逾期。倘若股東希望繼續收取公司通訊(包括可供採取行動之公司通訊)之印刷本,股東必須重新提出請求。上述所述之安排僅適用於登記股東,非登記持有人應聯絡代其持有本公司證券之中介公司(如銀行、經紀、託管商、代理人或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如股東對上述安排有任何疑問,請於辦公時間內(星期一至五(香港公眾假期除外)上午 9 時正至下午 6 時正)致電本公司股份登記處查詢熱線 (852) 2862 8555。
* 除非另有註明,公司通訊乃指本公司為向其任何證券持有人提供資訊或提醒其採取行動而發布或將予以發布之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於(a) 董事會報告、其年度帳目連同審計報告副本,以及(如適用)財務摘要報告; (b) 中期報告及(如適用)中期報告摘要; (c) 會議通知;(d) 上市文件; (e) 通函;及 (f) 代表委任表格。
** 除非另有註明,可供採取行動之公司通訊指任何涉及要求發行人之證券持有人指示其擬如何行使其有關證券持有人的權利或作出選擇之公司通訊。
^ 非登記持有人乃指股份存放於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之人士或公司,透過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不時向本公司發出通知,希望收取公司通訊。